1、在业务副院长直接领导下,负责门诊的医疗、预防、教学、护理和行政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,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,并经常督促、检查实施情况,按期总结汇报。
3、负责组织完成门诊医疗任务。指导门诊各诊室协同配合,有秩序地安排就诊,简化流程,方便病人。
4、制订常见病诊疗常规、技术操作规范等,充实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,负责危重、疑难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。
5、负责召开门诊工作会议,督促检查卫生技术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,整顿门诊秩序,改进医疗作风,改善服务态度,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。
6、与其他临床科室协商门诊医师、护士的轮换和调配工作,安排好专家、专病门诊。
7、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门诊的来信来访工作。
8、负责候诊健康教育,做好卫生知识的普及和保健知识的健康宣传。
9、负责组织门诊的日间应诊和夜间急诊的24小时工作制。
10、负责与病案室共同搞好门诊登记、统计、病案工作,建立门诊工作日报和各种就诊卡使用制度。
11、认真抓好门诊工作的改革,努力扩大业务范围,制订各项目标考核指标,不断改进门诊工作。
初次挂号,办理我院就诊卡携带身份证,社保病人持社保卡享受医保统筹支付6元。